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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鲁丽钢铁有限公司低温液体气化器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23-04-18 16:25:43
为适应市场经济的需要,建立公开、公平、公正、合理的竞争机制,结合我公司实际情况,择优选择供货单位,现对低温液体气化器招标采购,欢迎具备生产规模,有供货能力的单位参与投标。
一、招标范围:详见附表。
二、供货模式:分标分量。
三、投标资格要求:
1、具有国内法人资格,注册生产经营本次招标采购货物的厂家,附相关生产许可证等资质文件。
2、具有同类型货物供货业绩的厂家,附近三年供货业绩合同、使用报告等复印件。
3、招标人提交标书时视为已经完全了解本次招标的内容,不得以未到现场查看、未沟通等问题因素弃标、悔标,否则,承担违约责任。连续两次(含)以上因上述同种理由弃标、悔标者,取消其投标资格,并列入黑名单。
4、投标客户每次缴纳保证金必须汇入我公司指定的保证金账户(每次缴纳保证金之前必须询问我公司业务人员),否则视为缴纳保证金无效。
四、反垄断、反暴利条款:
乙方承诺所供产品不高于同类产品的市场价格,如甲方发现价格高于市场价格,除按照市场价格结算外,乙方自愿按照超出市场价格部分的两倍补偿甲方(甲方有权从未结算款项中直接扣除)。
五、乙方保证条款:
1、乙方保证提供产品不存在的任何质量问题和设计缺陷,能够满足甲方生产需求。如使用期限未达到质保期一半出现质量问题的,所有合同款项均不予结算;如超过质保期一半但未达到质保期限的,乙方自愿对已交付的产品按照合同价格的40%结算。
2、乙方保证所供产品是非假冒伪劣产品或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产品,如出现上述行为乙方除退还甲方已付全部货款,已实际交付的产品也不予退还外,乙方还应按合同总价的 10倍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3、乙方保证提供的商品没有侵犯他人知识产权。如因产品知识产权问题引发的纠纷责任全部由乙方承担。
六、有意投标的单位可到本公司供应科处取得进一步的信息或技术交流。
七、投标时间:2023年4月21日上午9:00。
八、招标网址:http://lulisteel.com/gongqiu/zhaobiao/
九、结算方式:生产完毕具备发货条件付90%,乙方开具13%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随货同行,留10%质保一年,甲方现汇结算。
十、其 他:
1、参与投标的供应商需提前一天至我公司财务科缴纳投标保证金壹万元(¥10000),弃标、毁标保证金不予返还。供应商与我公司达成合作意向后,未经我公司同意单方终止不与我公司签订合同的扣除其在招标时缴纳的投标保证金做为支付给我公司的违约金。未中标的新供应商所缴纳的保证金7个工作日内予以原数返还。账上有余款的客户可到财务开具投标保证金证明条并加盖“招标保证金专用章”。
2、供货时间:30天;合同签订按甲方要求时间内到货,但不能因此逾期交货,乙方逾期交货的,每日按逾期交货金额的千分之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3、质保期:质保期为1年,质保期内出现质量问题无偿更换维修,质保期相应延长。
十一、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经理 移动电话:15169633223 办公电话:0536-5364808
单位名称:山东鲁丽钢铁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山东省寿光市侯镇政府驻地
十二、如未能联系到业务人员或者对招标有异议的可联系集团书记秘书,联系人:刘秘书,电话:18353615279或直接扫描二维码关注“鲁丽工作检查”进行举报。
附表:
制氧车间低温液体汽化器
一、概况:
1.1 本技术规范书适用于山东鲁丽钢铁有限公司有限公司低温液体汽化器设备的功能设计、结构、性能和试验等方面的技术要求。
1.2 本技术规范书所提出的技术要求,乙方保证提供符合现行技术规范书和现行工业标准的优质产品。
1.3 乙方提供的产品应完全符合甲方以书面方式提出的有关各供货设备的技术条文。
二、 制造及验收标准:
JB/T6896-93 《空气分离设备表面清洁度》
三、供货范围 :
四、低温液体汽化器的性能与参数:
供货范围(单台):
1.1乙方交付的设备在出厂前按国家相关标准要求,进行防锈处理。
1.2设备的包装能满足长途运输、多次搬运及存储的要求。包装要坚固、牢靠、防腐、防潮、防盗。
1.3箱内每个零部件均挂有标签,标明零部件的名称、零件图号及数量等内容。
1.4由于乙方包装不善或标记不清所造成的设备丢失、缺损、发霉、锈蚀、受潮和错发等问题,乙方负责修理、补充或更换。
1.5每个包装箱内附装箱单两份和产品合格证、随机资料等各一份。
1.6产品标志和标牌
各设备的组装和零部件在其明显处做出能见度高的编号和标志。
设备的标牌内容包括:制造厂家、设计单位、产品名称、产品型号或主要技术参数、制造日期等。
2、 运输
2.1运输方式:铁路、公路。
2.2运输区段:至甲方指定的地点。
2、设备安装前乙方向甲方进行技术交底工作,对甲方的有关人员进行培训。
3、设备质保期为设备到现场18个月或设备投入运行1年,以两者先到日期为准。
一、招标范围:详见附表。
二、供货模式:分标分量。
三、投标资格要求:
1、具有国内法人资格,注册生产经营本次招标采购货物的厂家,附相关生产许可证等资质文件。
2、具有同类型货物供货业绩的厂家,附近三年供货业绩合同、使用报告等复印件。
3、招标人提交标书时视为已经完全了解本次招标的内容,不得以未到现场查看、未沟通等问题因素弃标、悔标,否则,承担违约责任。连续两次(含)以上因上述同种理由弃标、悔标者,取消其投标资格,并列入黑名单。
4、投标客户每次缴纳保证金必须汇入我公司指定的保证金账户(每次缴纳保证金之前必须询问我公司业务人员),否则视为缴纳保证金无效。
四、反垄断、反暴利条款:
乙方承诺所供产品不高于同类产品的市场价格,如甲方发现价格高于市场价格,除按照市场价格结算外,乙方自愿按照超出市场价格部分的两倍补偿甲方(甲方有权从未结算款项中直接扣除)。
五、乙方保证条款:
1、乙方保证提供产品不存在的任何质量问题和设计缺陷,能够满足甲方生产需求。如使用期限未达到质保期一半出现质量问题的,所有合同款项均不予结算;如超过质保期一半但未达到质保期限的,乙方自愿对已交付的产品按照合同价格的40%结算。
2、乙方保证所供产品是非假冒伪劣产品或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产品,如出现上述行为乙方除退还甲方已付全部货款,已实际交付的产品也不予退还外,乙方还应按合同总价的 10倍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3、乙方保证提供的商品没有侵犯他人知识产权。如因产品知识产权问题引发的纠纷责任全部由乙方承担。
六、有意投标的单位可到本公司供应科处取得进一步的信息或技术交流。
七、投标时间:2023年4月21日上午9:00。
八、招标网址:http://lulisteel.com/gongqiu/zhaobiao/
九、结算方式:生产完毕具备发货条件付90%,乙方开具13%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随货同行,留10%质保一年,甲方现汇结算。
十、其 他:
1、参与投标的供应商需提前一天至我公司财务科缴纳投标保证金壹万元(¥10000),弃标、毁标保证金不予返还。供应商与我公司达成合作意向后,未经我公司同意单方终止不与我公司签订合同的扣除其在招标时缴纳的投标保证金做为支付给我公司的违约金。未中标的新供应商所缴纳的保证金7个工作日内予以原数返还。账上有余款的客户可到财务开具投标保证金证明条并加盖“招标保证金专用章”。
2、供货时间:30天;合同签订按甲方要求时间内到货,但不能因此逾期交货,乙方逾期交货的,每日按逾期交货金额的千分之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3、质保期:质保期为1年,质保期内出现质量问题无偿更换维修,质保期相应延长。
十一、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经理 移动电话:15169633223 办公电话:0536-5364808
单位名称:山东鲁丽钢铁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山东省寿光市侯镇政府驻地
十二、如未能联系到业务人员或者对招标有异议的可联系集团书记秘书,联系人:刘秘书,电话:18353615279或直接扫描二维码关注“鲁丽工作检查”进行举报。
附表:
序号 | 物料编码 | 名称 | 规格 | 型号 | 图号 | 品牌 | 单位 | 主数量 | 备注 |
1 | 0501300787 | 低温液体气化器 | 气化量:1500NM3/H;介质:液氧;最高工作压力:3.0MPa;带进出口配套不锈钢法兰,不锈钢螺栓,不锈钢垫片。 | VQN-1500/3000 | 台 | 1 |
制氧车间低温液体汽化器
一、概况:
1.1 本技术规范书适用于山东鲁丽钢铁有限公司有限公司低温液体汽化器设备的功能设计、结构、性能和试验等方面的技术要求。
1.2 本技术规范书所提出的技术要求,乙方保证提供符合现行技术规范书和现行工业标准的优质产品。
1.3 乙方提供的产品应完全符合甲方以书面方式提出的有关各供货设备的技术条文。
二、 制造及验收标准:
JB/T6896-93 《空气分离设备表面清洁度》
三、供货范围 :
序号 | 名称 | 型号 | 数量 | 备注 |
1 | 低温液体气化器 | VQN-1500/30 | 1台 | 介质:液氧 |
四、低温液体汽化器的性能与参数:
序号 | 参数名称 | 参数数值及性能 |
1 | 气化量 | 1500NM3/H |
2 | 设计压力 | 3.0Mpa |
3 | 最高工作压力 | 4.0MPa |
4 | 设计温度 | -196℃ |
5 | 进口介质 | LO2 |
6 | 出口介质 | O2 |
7 | 进口温度 | -196℃ |
8 | 出口温度 | 不低于环境温度10℃ |
9 | 满负荷连续工作时间 | 8h |
10 | 净重 | 约2.0T |
11 | 翅片厚度(mm) | 主翅片2.0/副翅片1.8 |
12 | 管道材质 | 304不锈钢材质,胀管是内穿 |
名称 | 规格/性能 | 数量 | 备注 |
空温式汽化器本体 | 1500/30 | 1套 | |
不锈钢进口法兰 | 配套不锈钢螺栓、不锈钢法兰,不锈钢垫片 | 1套 | |
不锈钢出口法兰 | 配套不锈钢螺栓、不锈钢法兰,不锈钢垫片 | 1套 | |
出厂资料 | 含质量证明文件 | 1套 |
五、包装和运输
1、 包装1.1乙方交付的设备在出厂前按国家相关标准要求,进行防锈处理。
1.2设备的包装能满足长途运输、多次搬运及存储的要求。包装要坚固、牢靠、防腐、防潮、防盗。
1.3箱内每个零部件均挂有标签,标明零部件的名称、零件图号及数量等内容。
1.4由于乙方包装不善或标记不清所造成的设备丢失、缺损、发霉、锈蚀、受潮和错发等问题,乙方负责修理、补充或更换。
1.5每个包装箱内附装箱单两份和产品合格证、随机资料等各一份。
1.6产品标志和标牌
各设备的组装和零部件在其明显处做出能见度高的编号和标志。
设备的标牌内容包括:制造厂家、设计单位、产品名称、产品型号或主要技术参数、制造日期等。
2、 运输
2.1运输方式:铁路、公路。
2.2运输区段:至甲方指定的地点。
六、派遣及技术服务
1、现场指导安装、调试、试车期间,乙方派出相关技术人员进行现场服务,并负责解决设计、制造质量及安装过程中出现的问题等。2、设备安装前乙方向甲方进行技术交底工作,对甲方的有关人员进行培训。
3、设备质保期为设备到现场18个月或设备投入运行1年,以两者先到日期为准。